10月12日,山西中部城市群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正式启用,吕梁市、忻州市、阳泉市、晋中市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正式入驻业务大厅开展业务。


  中部城市群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是山西省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的具体实践,也是立足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事、实事,旨在为在省城购房的山西中部城市群缴存职工提供多渠道、多样化服务。


  目前,山西中部城市群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拟开展的公积金业务主要有:


  • 异地购房提取资料的代收代办;
  • 吕梁、忻州、阳泉、晋中和省直缴存职工在太原市6城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 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2022年9月15日起,为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体化”和“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战略布局,支持打造高品质公共服务高地建设,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便捷缴存职工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执行。


      太原市缴存职工在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购买自住住房,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执行与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同的政策标准。在这4个市购买自住住房,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渠道获取所购买自住住房信息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在线自助申请办理。


      如今,随着中部城市群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的启动,将有效缓解太原市公积金中心资金压力,提升参与城市公积金中心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全省公积金统筹使用、均衡发展,为山西省公积金业务跨区域合作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