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微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解读,明确在惠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而且该项政策同样适合惠州商转公贷款。


  解读补充说明解释,目前惠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区分首套、二套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20%(两成起),购买二手商品住宅首付款比例按照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30%(三成起)。具体首付,需购房者结合自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来判断。


  另外,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同样适用于本市商转公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我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30%)


  目前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二孩以上家庭最高可贷72万元;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180万元。具体到其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