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15日公布了《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现就《年度报告》具体解读如下:


  注:当前呼和浩特市存在多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包括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蒙中心同时对四家行业管理中心(集通铁路、内蒙古电力、北方联合电力、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进行业务指导。本次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各项披露数据为以上管理中心的合并数据。


  来源: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董柏杰


  校对:钦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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