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都分中心获悉,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增至60万元。


  为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的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适度调整。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该调整政策自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通讯员 胡卫东 融媒记者 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