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 黄兰芬、通讯员 陆世波


  掌上咸宁报道


  日前,对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系统、全面清理。5大类66项证明材料减至42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据了解,在5大类66项证明材料中,共清减26项,改进4项,整理归并增加2项,保留42项。此次清理的5大类公积金业务包括贷款、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楼盘项目准入、缴存单位开户。


  经过此次清理,楼盘准入类的证明材料大幅减少,由原来的21项减至4项。此外,购买外地房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资金交易流水、银行贷款合同等付款凭证;工作关系调动申请公积金账户转移的,不再需要申请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调动文件原件;灵活就业人员设立公积金缴存账户,不再需要个人征信报告;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不再需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清册》、所有开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所有开户人员劳动合同。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贾继平介绍,此次清理,涵盖了所有的公积金业务,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清理。主旨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责编:丁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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