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减公积金所有业务证明材料 共清减26项
来源: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 黄兰芬、通讯员 陆世波
掌上咸宁报道
日前,对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系统、全面清理。5大类66项证明材料减至42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据了解,在5大类66项证明材料中,共清减26项,改进4项,整理归并增加2项,保留42项。此次清理的5大类公积金业务包括贷款、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楼盘项目准入、缴存单位开户。
经过此次清理,楼盘准入类的证明材料大幅减少,由原来的21项减至4项。此外,购买外地房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资金交易流水、银行贷款合同等付款凭证;工作关系调动申请公积金账户转移的,不再需要申请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调动文件原件;灵活就业人员设立公积金缴存账户,不再需要个人征信报告;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不再需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清册》、所有开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所有开户人员劳动合同。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贾继平介绍,此次清理,涵盖了所有的公积金业务,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清理。主旨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责编:丁婉莹
本文来自【咸宁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