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稳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金华市区(含婺城、金东)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自2024年3月11日起,市本级、婺城管理部、金东管理部取消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间限制,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特此通告。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