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市出台的《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以下简称《二十五条》),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同时,围绕销售总额100亿元、土地出让1000亩、房屋去化10000套的“百亿千亩万套”目标,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一年的时间,全力促进当地房地产业止跌回稳提升。


  那么,《二十五条》政策出台后,购房补贴力度有多大?哪些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购房者在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方面能够享受哪些红利?对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群体有什么优惠政策……发布会上,对于老百姓关心的这些问题,晋中市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解答。


  开辟“绿色通道” 让购房者“只跑一次”


  “我们的政策是普惠性的,凡是愿意来晋中市榆次区建成区购房的市民都在补贴范围之内。”晋中市住建局局长贺建国介绍,《二十五条》政策的内容,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本着普惠优惠的原则,使老百姓买得起、买得好,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真正将晋中市城区打造成为晋中人骄傲、外地人羡慕的幸福家园。


  贺建国介绍,按照“百亿千亩万套”目标测算,在当前财政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晋中市、区两级财政拿出了4.8亿元进行补贴,同时考虑“政策补贴+契税减免+贷款利息”综合优惠额度,每平方米可降低购房成本1000元至1500元左右。


  其中,在晋中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人才,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由晋中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定准入资格后,按照博士最高15万元、硕士最高12万元、本科最高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在晋中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8万元购房补贴;在市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本地居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在晋中市城区就业、创业、无住房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未享受相关部门给予生活补贴或租赁补贴的,在市城区申请租赁公租房时不排队、不轮候,优先分配,并免收3个月租金。


  需要注意的是,所购商品房必须为晋中市榆次区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房,且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许可证,不含“商改住”住房和企业自行销售的配建公租房。


  为方便老百姓购房,晋中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方面是线上线下齐发力,通过“云上房博会”“购房超市”集中展示,“流动大篷车”服务上门,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选择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另一方面是优化办事流程,由晋中市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在晋中市“市民之家”设立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让购房者“只跑一次”。


  资金支持精准 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者在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方面能够享受哪些红利?晋中市金融办副主任任涛勇介绍,在首付比例方面,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机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在利率方面,对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现行政策下限基础上,执行最优惠利率,贷款业务15日内办结。


  在《二十五条》政策中,还有一项直接令购房者受益的举措,就是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


  在晋中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下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此外,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失业或其他困难群体,可通过灵活调整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方式,缓解归还按揭贷款的压力,延后期暂定为2023年3月31日。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二十五条》政策指出,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之前,住房公积金只支持刚性需求购买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二次购买自住房货款,不支持购买第三套住房贷款。”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郭俊伯介绍,现在不管购房者购买第几套住房,只要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3.25,使用过一次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3.575。


  “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不管是首套还是二套,统一执行20%的最低首付比例,之前二套房首付比例是40%。贷款额度从之前最高64万元提高至80万元。”郭俊伯介绍,现(退)役军人和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2孩、3孩的单缴存职工家庭,与双缴存职工家庭同样对待,可申请80万元的最高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郭俊伯表示,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不受项目主体封顶条件限制。


  涉企举措贴心 大幅降低房企开发资金成本


  “政策优化后,房企比原来能更早拿到预售许可证,能加速房企资金回笼速度,缩短房企资金周转周期,从而大幅降低房企的开发资金成本。”晋中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云飞介绍,在《二十五条》政策中,晋中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服务环境最优”目标,紧紧围绕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制定了7条有力措施。


  当地聚焦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销售”“交付”等开发项目的重要阶段,针对性制定了“拿地即开工”“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加大房证同交改革力度”等3条创优房地产投资环境的具体措施。


  同时还从“税收支持”“政策交替”“助企纾困”“配套设施”等关键点出发,分别制定了“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强化助企纾困”“强化配套设施保障”等4条创优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保障措施,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环境提供了多角度、全方位的保障。


  考虑到疫情影响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晋中还推出了放宽土地出让条件、支持已批未建项目优化结构、支持“商改住”适当调整等新的支持政策。


  其中,新出让国有土地的竞买保证金可按起始价20%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失信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晋中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杨东辉表示,针对这一政策,晋中市直相关部门将尽快拿出配套细则和流程,各县(区、市)也将参照本意见加快制定实施办法。同时,晋中市房地产协会将组织专业团队,利用“购房超市”“云上房博会”“流动大篷车”等方式,深入晋中各县、周边工矿企业及高等院校等开展大规模宣传推介活动。


  山西晚报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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