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莹莹


  今年下半年以来,泰安市出台多个公积金新政,公积金贷款一度成为市民咨询的热点。12月28日,有市民咨询关于村回迁楼性质类房产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问


  市民:


  近期有购房需求,但想购买的房子为村回迁楼房,没有房产证,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


  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


  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泰安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自住住房,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购房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因此,回迁房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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