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发帖咨询,想知道缴纳了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申请“商转公”。


  对此诉求,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按《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180天),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须符合“商转公”的办理条件。


  9月暨第三季度末,我市个贷率为86.58%。根据有关规定,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除应当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我市个贷率在85%(含)至95%(含)之间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满36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满48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依法生育三孩家庭参照双缴存职工标准执行;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该网友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符合“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记者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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