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在海南自贸港发布多项吸引高端人才的优惠政策后,与之位置相近的粤港澳大湾区也更新了高端人才免税政策,以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工作。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工作在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获得免税补贴的优惠,个税补贴标准是纳税人已缴税额和全年应纳税人所得税15%的差额。2020年度补贴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在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执行一年后,上述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陆续更新了个税补贴管理办法。


  以广州为例,新的补贴办法调整了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目录。其中,将“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由2019年版境外紧缺人才目录调至境外高端人才目录,境外紧缺人才目录在2019年版基础上增加“集成电路”行业,原“文化创意”行业调整为“文化体育创意”,并在目录增加30个工种。


  从事税务咨询工作的徐彬介绍,在总结上一年度实操经验后,目前各地也对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这对高端人士的补贴申请提供了便利。“从我们公司服务的情况看,目前大概有近300人申领了2019年度的个税补贴,金额在千元到万元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新的补贴办法仍以人才目录的形式列示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范围,对紧缺人才依旧要求其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这亦是其他8个市申报人需要遵循的基本条件。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大湾区发布实施《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免税补贴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


  之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细则,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按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包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三类所得的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算的税额部分,逐年计算发放补贴。


  简单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获得补贴额=已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15%。徐彬给记者列举了去年完成的一个案例。“去年底,我们帮助一个外企高管做了相关方面的个税补贴,最终获得了近2万元的补贴额。”徐彬说。


  据他介绍,这名高管是外籍人士,收入主要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主,但是每月公司给予的补助项目较多,包括住房、探亲、教育等8个类别,补助金额上万元,由于其主要收入为工薪所得,所以该高管获得的个税补贴以汇算清缴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现实中符合这种条件的高端人士,申请补贴后相当于有了第二次减负机会。


  “从时间节点看,大湾区个税补贴从7月1日开始申报,可能也是考虑部分人士需要进行个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而6月30日汇算才正式结束,在汇算结束后实施补贴,这样可以方便纳税人准确核算免税金额。”徐彬说。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无须办理汇算清缴的个人,其个税已缴税额应以退补税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因此,那些无须办理汇算清缴,但存在其他退补税情形的个人,也需及时完成相关申报和个税退补工作,以免影响后续个税财政补贴申请。


  基于当前仍有部分企业或个人对政策不了解,从而导致错过2019年度补贴申请,广东省一位税务人士介绍,对于2019年纳税年度补贴的补办申请,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申报。


  按照新管理办法中各年度的逾期补办时限,补贴申请时间为次年7月1日至8月31日。2020至2022年纳税年度的补贴,若未在次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可在下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期限内补办,再次逾期将不予受理。此外,2023年纳税年度的财政补贴不再设立补办申请期。


  (编辑:孟庆伟 校对:彭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