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发布住房公积金改革实施方案,缴纳基数、比例等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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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2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好资金供不应求新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域统筹、因城施策,积极扩面、分类建缴”的改革思路和“聚力归集扩面、保障住房刚需、增强资金管理”的改革目标,实现广大缴存职工家庭“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目标迈进,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金合作、保障刚需、严防风险。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形成人才双向锻炼、业务联合共推、信息化联建互通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归集扩面,实现应缴尽缴。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保障职工住房刚性需求,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防范资金风险。
(二)坚持以人为本、制度创新、住有宜居。以人民居住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提高为目标,出台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助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坚持区域统筹、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围绕都匀城市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环贵阳经济圈,统筹好目标任务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非公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公积金个贷率较高的县(市)实行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双线供给模式,分步骤协同推进。
(四)坚持制度扩面、分类建缴、优化服务。围绕“依法管理、主动作为、服务群众、分步推进”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归集扩面工作。结合市场经营主体和新市民群体实际,分类建缴,逐步规范,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让企业欢迎、群众满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域统筹、因城施策,积极扩面、分类建缴”改革思路,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基础上,大力拓展全州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功能,使更多缴存职工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聚力归集扩面,拓展源头做大总量。一是扩大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将村(社区)在职常任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有针对性强化对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政策宣传,提高该群体建缴意识,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人群。二是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缴存意识。重点推进龙里县非公企业扩面,采取重点行业先建、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先建、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先建的方式,循序渐进,分类建缴,最终实现全面规范建缴。
(二)保障住房需求,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基本遵循。一是保底线。坚持保障职工住房需求功能底线,公积金贷款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向首套房优先,做到应贷尽贷,切实保障好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需求。二是提品质。出台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优化城镇既有住宅的居住环境,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三)增强资金管理,化解资金流动风险。一是增强资金分类管理。精准测算归集资金和各县(市)贷款需求,差异化设置公积金归集目标和贷款计划,统筹抓好扩面与贷款衔接调配工作,保障制度扩面的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州内金融机构开展政金合作“公转商”贴息贷款,以“存量递减、增量控制,保障刚需、降低个贷”为目标,确保“十四五”期间公积金资金收支平衡。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保障刚需的前提下,实施适度收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稳步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强化内部风险防控,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三、改革措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照“促发展、防风险、守底线”要求,住房公积金“聚保增”改革工作围绕“归集提标、积极扩面、分类施策、环境提升”四个抓手稳步推进,切实抓好公积金建缴扩面工作,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增强资金管理能力。
(一)归集提标。坚持政府主导,州属各部门、各县(市)政府按照各阶段目标任务,将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保障基层干部职工权益,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督促用工单位将建缴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管理范围。依法行政,健全住房公积金执法机构,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1.将村(社区)在职常任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逐步提高缴存比例。2021年实现村(社区)干部全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公积金中心、各县(市)政府〕
2.提高建缴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缴存比例,规范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临聘职工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2021年实现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8%,此后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缴存比例。职工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放月平均工资核算。〔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国资监管局、各县(市)政府〕
(二)积极扩面。利用政策优势,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缴存意识,做到循序渐进,分类建缴。充分利用各受委托银行客户资源,各管理部(业务部)与受委托银行成立联合工作组,摸清各受委托银行开户企业经营状况,共同完成归集计划。
3.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建立包保工作责任制,选派人员到企业指导扩面建缴工作。针对非公经济组织行业特点,精准施策,做到一企业一方案,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2021年力争实现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缴率20%以上,2022年力争实现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缴率40%以上,2023年力争实现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缴率60%以上。对规模以下企业加大宣传,逐步规范建缴。〔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各县(市)政府〕
4.向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个人公积金建缴意识,扩大建缴人员覆盖面。2021年至2023年期间实现每年新增缴存人员增幅达到10%以上。〔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
(三)分类施策。根据各县(市)经济发展状况,科学设置归集目标,重点支持都匀城市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环贵阳经济圈等个贷率较高的县(市)贷款资金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动态监测各县(市)资金净流量、贷款供需情况,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稳步降低公积金个贷率。
5.差异化设置归集目标。都匀市、龙里县列为第一方阵,计划年均归集增幅为5%;福泉市、瓮安县列为第二方阵,计划年均归集增幅为3%;独山县、荔波县、三都县、平塘县、罗甸县、贵定县、惠水县、长顺县列为第三方阵,计划年均归集增幅为2%。〔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6.加大“公转商”贴息贷款资金支持。开展政金合作“公转商”贴息贷款,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暂行办法》,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13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优先保障都匀城市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环贵阳经济圈的住房贷款资金需求,推动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支持首套住房刚需职工、州内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市民等群体,增强都匀城市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环贵阳经济圈人口吸附能力。计划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亿元,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亿元,“十四五”期间逐步赎回所有商业银行“公转商”贴息贷款。〔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建设银行黔南分行、工商银行都匀分行、农业银行黔南州分行〕
7.探索开展政金合作新模式。坚持党建联建,促进双方业务融合发展,通过人员交流互助、信息资源共享、业务经验互补、问题共商共议等方式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同发展;加大公积金管理部门与银行合作力度,实现数据共享,推进信息化平台联建互通,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实施办法》,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为公积金业务办理提供数据支撑;强化业务监督管理,与受委托银行建立奖惩机制和考核办法,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受委托银行〕
8.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21?20号)要求,结合黔南公积金个贷率过高的现状,启动三级风险响应,动态监测各县(市)公积金个贷率、资金净流量、资金运作等情况及贷款供需情况,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出台《黔南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办法》,进行精细化资金管理,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力争2021年个贷率降至105%以下,2022年个贷率降至95%以下,2023年个贷率回归85%合理区间。〔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黔南银保监分局〕
(四)环境提升。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暂行办法》,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9.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支持已被纳入州、县(市)人民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以及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加装电梯,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加装费用。〔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支持老旧小区实施微改造。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房屋结构加固、安防设施增设、门窗修缮、室内(水电气热)管线安装改造等事项。〔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11.美化老旧小区居住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行绿化美化工程,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周边绿化、照明环境、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小区业委会商议决定集资改造上述事项后,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牵头单位:州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紧盯公积金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加强联动合作,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积极跟踪推进,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做好总结宣传。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改革思路,提升改革精准度。找准创新亮点,做好总结宣传,打造住房公积金“政金合作黔南宜居”改革品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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