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湛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拟再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
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结合湛江市工作实际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贷款额度调整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并在征求意见的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在下方表格中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2.电子邮件:zjgjj-glk@zhanjiang.gov.cn。
3.书面函件: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邮编:524000。
来源:湛江日报、湛江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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