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马鞍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


  具体如下


  

  

  

  

  

  

  “商转公”业务办理计划安排公告


  (第6号)


  我市“商转公”业务按原商贷发放时间有计划分批办理。自2024年6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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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编辑:胡 颖 校对:傅中平

审核:赵欣欣 审签: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