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公积金能和省直公积金能否合并贷款?合肥官方详解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夫妻双方一方公积金在省直,一方在市直公积金。单方贷款最高45万,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可以两种公积金合并贷55万吗?如可以,如何操作。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看以夫妻双方中哪一方为主贷人,主贷一方缴存中心为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地址。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55万。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您也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hfgjj.hefei.gov.cn/公积金计算器栏,点击进入,输入个人信息进行详细计算。若还有其它问题,可来电咨询公积金热线:12329。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