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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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实施青年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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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青年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管理实际,拟实施青年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如下: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青年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提供不低于30万元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和还款能力的限制。其他相关政策不变。
2.本市普通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参照《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的限制。其他相关政策不变。
本通知中,青年人是指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三方面进行修订
《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自2022年7月12日施行以来,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作用。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主要修订内容:
提取情形。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大房金管规发﹝2024﹞2号),调整提取情形。
贷款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普通住房。
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由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5倍调整为15倍。其他条件不变。
市民可在
2024年5月8日至6月6日期间
就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
提出意见或建议
具体反馈途径
邮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收件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政编码:116001
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及反馈结果”,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
点击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查看《通知》全文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毛雪梅
资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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