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降了!梅州公积金降低二套房和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记者获悉,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和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梅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首付比例。对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降为20%。
二、大力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15%。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南方+记者 黄培强
【作者】 黄培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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