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3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我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调整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4042元。


  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职工2022年度工资总额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限。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