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无须预约!
即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当前,因部分纳税人不了解政策、轻信网络流传的“退税秘籍”等,误填、错填情况时有出现。市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认真了解政策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信息,依法诚信办理汇算。如有疑问,可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税务部门表示,父母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则另一方不可填报该子女扣除;若选择均摊,双方都只能选择50%扣除标准。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计不能超过100%。
纳税人赡养父母亦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扣除方式有所区别。
税务部门表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2年度及以前为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2022年度及以前为每月2000元),可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个赡养人不应超过1500元/月(2022年度及以前为1000元)。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只要父母中有一位满60岁就可以享受,不需要父母都满60岁。同时,无论纳税人有几位老人需要赡养,按照现行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都是定额3000元/月,不按老人人数计算。
同样地,照护3岁以下的婴幼儿子女,相关支出也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双方可以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选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若有多个婴幼儿,扣除方式可以有所不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两个项目都与纳税人居住生活相关。
对于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还清住房贷款后,应及时修改填报信息。个别纳税人在原住房贷款已经还清后,还按照原住房贷款合同编号继续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住房贷款信息核验机制,对纳税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病支出莫造假,
准确归集才是真
对纳税人关心的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问题。税务部门提示,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个别纳税人听信网传、口传的所谓的退税秘籍或虚假传言,通过新增填报一些不实的专项扣除,希望获得更多退税,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诈骗不法分子。
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应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认真查看自己的收入、扣除、扣缴税款等信息,依法诚信办理汇算。对于存在虚假填报收入或扣除项目、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来源:南通发布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