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子女家庭最高121万元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助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商品房现售,职工家庭购买现房(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10%。记者留意到,调整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8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1万元。另外,购买高品质住宅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132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标准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时,其近12个月内(含12个月)以非销户类提取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济宁晚报全媒体记者 万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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