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

  据《央广新闻》报道,日前,民政部表示要求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在寒冬季节,保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表示,首先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其次,要做好重点区域夜间和极寒恶劣天气时的救助工作。此外,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临时避寒场所”、求助热线等寒冬救助措施,倡导社会公众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避寒。


食药监总局检查发现:婴幼儿奶粉标签标识不规范现象仍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通告中指出,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产品名称含有“金装”“金牌”等字样;二是部分标签标注的原辅料来源使用了“全进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三是部分企业用“零添加”“不添加香精香料”等字样强调含量声称;四是个别企业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


环保部:7省份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确定531项任务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近日统一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中共计确定531项整改任务,其中天津市49项、山西省60项、辽宁省58项、安徽省144项、福建省72项、湖南省76项、贵州省72项。据介绍,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开展清单化调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公开。同时持续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作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最高法: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工作协同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将努力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工作协同发展,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障作出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密切相关,家事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他表示,试点法院应选拔任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要保证家事审判有足够的员额法官。同时,通过引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家事审判辅助人员。据介绍,目前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中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超过50%,少年家事庭达到20%。


多部门发文:民企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转移资产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规范》要求,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备案或核准。民企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和进行洗钱等活动《规范》还指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应坚持公平竞争,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得向当地公职人员、国际组织官员和关联企业相关人员行贿。不得串通投标,不得诋毁竞争对手,不得虚假宣传业绩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住建部: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将享住房公积金待遇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意见》明确,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出台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