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城全市发放异地公积金贷款383笔
大皖新闻讯 4月23日,宣城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2023年度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政策调整等信息。据介绍,2023年,宣城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6.16亿元,同比增长11.64%。当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7.03亿元,同比增长17.27%。
2023年末,宣城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达25.58万户。其中,新开户职工3.4万人。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96%,国有企业占9.73%,城镇集体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 2.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9 %,灵活就业人员占0.17%,其他占1.05%;新开户职工中非公有制职工占比由71.08%增长至82.06%。
此外,2023年,宣城市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聚焦新需求精准发力。
首先,宣城市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宣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全年受益二孩以上政策的贷款41笔、贷款额2369.2万元。
其次,宣城市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保底政策:自2023年3月29日起,对45周岁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首次或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保底可贷35万元。全年保底贷款1342笔,贷款额41023.7万元。
第三,宣城市恢复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2023年3月29日起,在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在宣城市购买住房并且本人(或配偶)户籍或工作地在宣城市的,可在宣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23年9月21日起,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须在宣城市的限制。全年发放异地贷款383笔,贷款额14769.8万元。
2024年3月和4月,宣城市先后两次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3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4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主要内容为包括: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宣城市城镇老旧小区的自住房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缴存职工在宣城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宣城市“以旧换新”置换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扩大大病住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患者范围,从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限制,与宣城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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