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成(详解)
惠州优化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支持多样化购房需求。7月24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我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30%。换而言之,《通知》将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四成降至三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旨在应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二手房房屋价格如何认定”问题,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二手房房屋总价从本次交易中房屋评估价值(公积金中心内部核查认定的房屋价格)、房地产买卖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以及增值税发票显示的房屋价格三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
新规发布后,不少市民亦想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要求。对此记者对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
记者了解到,目前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础上上浮20%。而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80万元。
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注意,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不按照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足额申请Ⅰ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共同借款人非Ⅰ类人才的,根据贷款条件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后合计相加。)
公积金贷款可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年限加上房龄不得超过40年。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可贷款年限较长的为最长年限。公积金贷款截止年限一般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截止年限不得超过其中后退休者的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举个例子:夫妻双方男38岁,女36岁,购置一套房龄为12年的二手房,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他们可贷款的最长期限按照可贷款年限较长的男方来界定为65-38=27年,此外这套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为40-12=28年,两项因素结合,这对夫妻最长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7年。
当前惠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为2.35%,5年以上为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
公积金首套房如何认定?2023年10月7日,“认房不认贷”措施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领域的落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转公业务,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①职工家庭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②职工家庭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但对在惠州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东江时报记者邬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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