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苏园 通讯员 李翮)为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9月5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4月出台的“新十条”和7月出台的“优八条”进行详细解读。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程亮,综合业务科科长刘丹,审批与窗口指导科科长郝静波,数字化建设和数据管理科科长文雨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记者们纷纷提问,关注新政的具体内容和影响。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程亮就“新十条”和“优八条”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他表示,“新十条”“优八条”一经发布,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其中,“优八条”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做了优化调整:户口在荆州本地,下岗失业或离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保留下岗失业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或女职工年满45周岁可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的政策。也就是说,账户封存时间达到提取要求,或者缴存职工年龄达到提取要求,都可以申请办理下岗失业提取。在申请该项业务办理时,仅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即可。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和使用政策调整,综合业务科科长刘丹进行了详细解答。她表示,新政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基数下限进行了调整,由荆州市市辖区内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下调为荆州市市辖区内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贷款额度方面也有所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单边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双边贷款最高60万元。若有一方为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文件执行,即双边贷款70万。此外,新政还取消了原政策中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连续缴存满两年的规定。


  此外,“新十条”还增加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的政策。审批与窗口指导科科长郝静波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她表示,这一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大病医疗。重大疾病病种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


  “新十条”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及缴存地限制的政策备受关注。对此,数字化建设和数据管理科科长文雨表示,这一政策意味着,只要在全国任何地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荆州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房时,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贷款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外地缴存职工还无法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对于“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调整,文雨也进行了详细解答。他表示,政策调整前,只有现房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而现在期房也可以申请。同时,公积金开户时间的限制也放宽了,只需公积金开户时间不晚于商贷发放两年内即可。但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期房必须是已交付使用的房产,并且在申请时夫妻双方需要明确贷款权利和义务。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让广大市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新政内容。这些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为缴存职工带来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荆楚网、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极目新闻、荆州广播电视台、荆州日报、荆州新闻网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