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平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成员。2024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是审议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三是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四是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意见;五是审议通过了拟向社会公布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023年度公报;六是审议通过了优化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七是审议通过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八是审议通过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实行缴存补贴办法(试行);九是审批通过了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十是审批通过了202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7个科(室),8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24人,其中,在编77人,非在编4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47家,实缴单位2284家,净增单位54家;新开户职工1.31万人,实缴职工13.10万人,净增职工0.73万人;缴存额27.89亿元,同比增长14.21%。2024年末,缴存总额242.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8%;缴存余额108.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8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24年,提取额23.90亿元,同比增长15.24%;占当年缴存额的85.69%,比上年增加0.76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34.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61%。


  (三)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5.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2%、7.49%。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50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8万笔187.17亿元,贷款余额72.0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55%、9.12%、1.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6.64%,比上年末减少1.4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0.17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4.19亿元,1年以上定期5.8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0.1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6.64%,比上年末减少1.4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31739.37万元,同比增长4.87%。其中,存款利息9020.7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2715.0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5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19975.98万元,同比增长0.3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840.0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35.75万元,其他0.1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1763.39万元,同比增长13.66 %。增值收益率1.11 %,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83.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79.71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83.6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79.7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530.5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867.8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082.96万元,同比增长6.48%。其中,人员经费1416.34万元,公用经费162.83万元,专项经费503.7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2.13万元,逾期率0.14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2024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24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530.5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5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24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42%、5.83%和14.2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56%,国有企业占11.69%,城镇集体企业占1.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6%,其他占1.7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76%,国有企业占20.47%,城镇集体企业占1.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1%,其他占4.33%;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20%,国有企业占7.34%,城镇集体企业占0.4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8%,其他占46.35%;中、低收入占99.93%,高收入占0.07%。


  (二)提取业务


  2024年,4.8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3.9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5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1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03%,租赁住房占2.4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4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3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0%,其他占1.8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5.5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9.86%,比上年末减少13.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919.1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06%,90-144(含)平方米占84.36%,144平方米以上占10.58%。购买新房占76.20%,购买二手房占23.8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6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3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06%,30岁-40岁(含)占49.78%,40岁-50岁(含)占13.18%,50岁以上占2.98%;首套房占84.81%,二套房占15.19%;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474笔18761.3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979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2457.0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1.73%,比上年增加2.1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信息科更名为政务服务科,主要职责为:负责“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管理、窗口规范化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政务服务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2024年,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增加中国交通银行平凉分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调整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应以缴存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最高按市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即:202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260.40元。缴存基数上限为26085元/月,最低下限为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1960元/月,其余6县(市)为1910元/月。月缴存额下限分为两类: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96元,其余6县(市)为191元。全市城镇私营单位、聘用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参照执行。


  2.当年政策调整情况。2024年,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保障作用,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服务范围。2024年1月,全面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2024年4月,出台《优化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两提高、两放宽、三取消”政策内容,高效解决缴存职工住房资金需求,同时印发了《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实行缴存补贴办法(试行)》,全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2024年9月,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推行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互济使用,取消部分限制;出台大中专毕业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来平留平就业创业的安居保障。2024年11月,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重新调整了住房套数认定、贷款利率规定、购房首付款比例。2024年11月,住建部批准平凉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3.当年利率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35%和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2.775%和3.325%,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对接联动执行平台,开展永居证适配改造,全面开展异地联办业务。二是研发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等平台,为缴存人及单位提供数字化智能服务。三是上线综合服务平台和甘快办APP等公积金特色应用,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四是整合“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资源,实现企业信息核查、变更、退休提取一件事免申即享,打通与市不动产、市房产系统网络通道,将抵押、网签备案业务延伸各县区综合服务窗口,在全省率先实现线下集成办理。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信创新任务。以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设备为主干,将原有31个应用系统国产化适配改造为24个新一代数字公积金平台,全面整合原有网络资源,将原服务器承载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银行等外联接入平滑迁移至新建的信创云承载。二是上线系统新功能。上线贷款不见面、电子档案、人行征信等系统,实现个人征信报告无纸化免提交、贷款业务全流程不见面办理。对接省公积金贷款服务平台,婚姻信息、抵押权证、网签备案合同、完税证明在线核查存证。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完成等保三级测评、开展密评改造,采取云端、本地、异地备份数据,着力打造稳定可靠的数字化安全新防线。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