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问:从外地来到钦州工作,想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是不是还要像以前一样,要在原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转出,再到我们这里办理转入。


  答:其实,现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非常简单,职工只需要在转入地发起申请就可以了,不用再“两头跑”。


  操作方法


  办理条件


  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满六个月(含)以上。


  办理方法


  方法一:本人带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或灵山、浦北的管理部柜面申请。


  方法二:委托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经办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②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方法二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携材料到柜面办理。


  办理时限


  自发起申请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


  建议职工办理相关业务之前,先了解自己在原缴存地的公积金中心名称和个人公积金账号,方便填写相关表格。


  还有疑问?


  请联系


  市本级:钦州市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小区7号楼 0777-2856190、0777-12329;


  灵山县管理部: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旁新澳丽园二楼 0777-6212960;


  浦北县管理部:浦北县城东滨路东方丽园8幢1号楼一楼(向江边的铺面)0777-8316882。


  文图来源丨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整理编辑丨梁文辉


  校对丨黄宇琨


  审核丨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