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积金缴存热点问题答疑
1.在单位网厅为新进人员办理开户时,提示存在相同证件号码,应如何处理?
答:职工在本市已存在公积金账户,需办理“缴存人单位调整”的同城转移业务。
2.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怎么办理呢?
答:单位无人员变化的,不需要其他材料;有人员变动的,先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封存或启封业务,再办理汇缴业务。单位经办人可到管理部直接办理汇缴,也可通过单位网厅、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等网上渠道直接办理汇缴核定,并自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3.目前在职职工的公积金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869元,下限为2010元。
4.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异地转移?
答:职工本人在我市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或到管理部柜台申请公积金异地转入(需提供外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公积金账号);若由单位集中办理的,需委托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5.在其他城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在日照开户缴存吗?
答:不可以。一个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的账户。封存账户不受影响。
6.灵活就业人员每月什么时间缴存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每月8号、18号、28号中的一天作为缴存日,当天会自动扣划约定账户中的资金。
7.灵活就业缴存金额和缴存方式?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每年公布的月缴存额范围内自主确定(今年的月缴存额最低202元,最高5968元),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存。
8.若灵活就业人员不再继续缴存是否可以销户?
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不存在司法冻结、失信冻结等情况,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终止缴存,同时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
来源:日照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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