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在缴纳的比例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的月平均工资的5%,而最高缴存比例则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最高缴存比例不能超过12%。对于其他企业,最低缴费比例也是5%,最高为12%,但对于这类企业也可以超过12%的比例缴存。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在实务中,一般住房公积金缴付比例是单位和个人都按照职工工资的12%缴纳。
二、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因此,单位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未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则允许全额税前扣除,否则对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具体的扣除比例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单位在不超过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额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同样个人在不超过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额也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注意:单位和职工个人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钟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擅长财税咨询,涉税鉴证,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筛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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