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


  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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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减轻租房职工经济负担,特别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租房支持力度,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宜如下:


  一、放开租房提取限制频次,可按季度提取,年度累计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


  二、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年租房提取限额提升至市区20000元和县区16000元/年/户;


  三、“新市民”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


  四、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划分租房提取,按市区和县区的地域划分,职工在其单位缴存地无房且租房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