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获悉,截至2019年12月底,缙云县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2亿元,为6109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贷款余额为13.3亿元,按月应归还本息全部催回,个贷逾期率连续8年保持为零。缙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市成为典范。


  自2011年以来,缙云县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覆盖率的同时,把催收贷款和加强贷后管理当作贷款业务的重要环节来抓,防控贷款风险。


  贷款回收管理一直是公积金管理的一个重点难点。“我们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层层把关,有效规避贷款风险,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无风险。”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负责人介绍。 在委托贷款工作中,缙云县推行“253策略”。即贷前把握好贷款用途和资料的真实性、质押担保物和担保额度的真实性“两个真实性”,不仅查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还对借款人所在单位部分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所有贷款实行每周集中研究、以收定放、限时办结,把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贷中严把政策关、审查关、担保关、面签关和审批关“五道关口”,加强跟踪管理,建立个贷档案信息系统,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将贷款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贷后监管上建立三级预警机制,对借款人还款情况及时进行监控,每周一调度,对拖欠还款情况及时会诊,采取一级预警(逾期一期)发函或致电催收,二级预警(逾期二期)致函单位领导扣薪还款和上门催收,三级预警(逾期三期)通知担保人划转担保额或依法催收,与受托银行、贷款人所在单位良性互动,使资金安全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