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东莞,需注意以下事项
随着东莞经济的飞速发展,来莞寻求机遇的奋斗者也越来越多。那么来莞定居的工作者们要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东莞,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通过全国公积金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入界面
线下办理: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
2、需要准备的材料:
线上办理: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线下办理:工作者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前往广东政务服务官网www.gdzwfw.gov.cn,或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办事指南-异地转移业务进行下载http://dggjj.dg.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页面
3、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线下办理:
1、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柜台办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3、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通过全部平台转移的五个工作日)。
4、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如果办理失败,中心将发送短信给申请人。失败原因一般有:原缴存单位名称掌握不准确导致填写错误、不符合转出地条件、存在未办理完成的转移接续业务(即重复提交申请)、联系方式与公积金系统记载的联系电话不一致等。
注:
①若职工不清楚原缴存单位名称,建议通过原缴存单位所属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官方渠道查询账户信息;
②不符合转出地条件是指部分城市,如:广州、深圳、惠州等市需封存半年以上方可进行异地转移,建议职工向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③申请人请勿重复提交申请,否则业务将办理失败。
④如果遇到联系方式与公积金系统记载的联系电话不一致的情况,建议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页面,点击“联系电话变更”,查看目前使用联系方式与公积金系统记载的联系电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办理变更业务。
文、图 |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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