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载于2022年11月6日《法治日报》6版


  海盐检察监督唤醒沉睡的住房公积金


  记者:王 春 通讯员: 王 淑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但其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可供执行怎么办?


  2021年8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检察院积极响应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的要求,通过检察大数据排查率先发现,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拥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余额不菲。这部分公积金在满足封存两年的提取条件后,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执行。但这类账户却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一直静静地“睡着”。


  海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震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沉睡的住房公积金背后关系着群众切身的权益,海盐检察融合四大检察监督力量,运用数字检察手段对涉住房公积金执行上的盲区和堵点进行了精准监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以高质量检察工作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好实现共同富裕的排头兵。”


  事关生计的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自从帮人干活受伤后,老沈一直心情低落,养伤期间既要自付医药费,又没了收入来源,还迟迟得不到赔偿款。老沈遂向海盐县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


  民事检察部门立案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钟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且账户封存已满二年,符合公积金账户提取条件,应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被执行,遂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2022年3月,钟某名下公积金账户余额被依法扣划,老沈按比例分配到了8000余元。


  以老沈一案为“圆心”,海盐县检察院通过数字检察手段发现共性失信被执行人200余名,涉及住房公积金余额400余万元,余额最多的高达30万余元。该院对100余件共性民事执行案件发出了类案检察建议,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跨越。截至目前,法院已逐步对涉案公积金账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近300余万元公积金余额已被冻结或扣划。


  未成年人的抚养责任得到落实


  “多亏了你们,要不然小彭后续的治疗费用还没有着落……”远在宁波的沈某在电话里哽咽着向检察官说。


  自沈某和彭某离婚后,作为父亲的彭某一直未支付女儿小彭的抚养费,沈某独自抚养女儿,生活清苦。近期小彭突患疾病,每月治疗费用至少2000元,沈某因无力负担而选择起诉彭某支付相关费用。法院支持了其诉请,但执行阶段尚有5万余元未执行到。眼见小彭的医疗费再次面临窘境,沈某向海盐检察申请执行监督。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依托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查明彭某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提取条件可被执行,海盐县检察院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恢复本案执行,法院根据监督要求恢复执行并扣划了彭某公积金账户内余额5万元。女儿的后续医疗费有了着落,沈某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


  国家利益和司法公信力得到维护


  当事人认罪服法,除了应依法服刑外,也应履行缴纳罚金等财产刑。2022年年初,海盐县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涉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排查后,发现大量案件在立案6个月后以“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后续也鲜有跟进追踪,导致大量罚金未被执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检察机关通过数字检察应用从千余条信息中最终筛选发现80余名财产刑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供执行。


  同年3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截至目前,法院刑事财产刑已执行到位14万余元,待执行扣划金额11万余元。


  此外,海盐检察着力形成“穿透式”的监督能力。2022年3月28日,海盐检察牵头与县法院、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会签《关于加强财产刑未执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打通司法机关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确保涉住房公积金执行依法、规范、高效处置。


  涉住房公积金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是海盐县检察院发挥大数据对法律监督“撬动”作用的一次有效创新。海盐县检察院将继续沿着“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践行“深化改革创新、做好示范引领”的检察承诺,以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推动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