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缴存了公积金


  亦或在异地缴存公积金


  离职之后,公积金怎么处理呢?


  今天就来跟大家聊一聊吧~


方式一:办理公积金转移

  工作发生变动后,职工曾在异地(外省/外市)或本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转移:异地转移和同城转移。


  


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   适用人群


  职工曾在异地(外省/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已在惠州工作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   申请条件


  ①职工在异地(外省/外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②职工在惠州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   办理方式


  职工可通过线下或线上办理方式,轻松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①线下办理: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官网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前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各县(区)管理部办理。


  ②线上办理: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惠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粤省事”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


  进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栏“业务办理”→“特色服务”→“异地转入”→在异地转入申请页面中,选择转出机构名称(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并填写原工作单位名称、原公积金账号和职工个人信息,提交即可。


  图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异地转移——异地转出
  •   适用人群


  曾在惠州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并在异地(外省/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办理条件


  转出至异地(外省/外市)的,以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   办理方式


  前往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   适用人群


  在惠州市内换工作的缴存职工。


  •   办理条件


  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办理方式


  同城转移的情况,由单位经办人线上办理,无需缴存职工个人申请。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方式二:公积金销户提取
  •   提取条件


  1、职工离职后,不能直接提取公积金办理销户,需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重新续缴,才能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离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封存手续。


  •   提取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名下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即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银行卡目前仅限于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交通、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广州银行、南粤银行十家归集银行的Ⅰ类银行卡。)


  •   网上提取流程


  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手机上就可以一键操作,既方便又快捷。


  1、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2、注册登录“粤省事”后,定位惠州市,在服务专区选择“公积金”服务类别。


  3、选择“提取”业务一栏,在提取申请中选择“离职提取”类别,根据提取要求完成申请即可。


  图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州本地宝


  编辑 | 王丁全


  审核 | 郭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