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建部联合人社部严查挂证,措施之一就是查社保、公积金是否由证书所在单位缴存,也即: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个人认为,此方法未必是最奏效的方法。


  举例:


  甲持有证书,挂靠在A单位,与A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A单位发工资(挂靠费),缴纳社保、公积金,但甲不在A单位真实上班。甲真实上班单位是B单位,甲与B单位仍然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并未禁止可以在多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甲只在B单位领取薪酬,放弃B单位的社保、公积金(甲可以放弃,这是他处分自己的权利,但B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并不能免责,即不能免除B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责任,B单位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甲也可以实现挂靠的目的。


  要堵住证书挂靠,关键要把握持证人长期不在被挂证单位(受证单位),对受证单位的业务、人员不熟悉这一基本特点。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核查签名。一般情况下,受证单位的文件都由其他人代持证人签字。检查人员可以要求持证人当面签名,将受证单位文件上的签名与持证人的真实签名对比,确认签名的真实性。如果签名明显不符,很有可能是挂证。


  2、向持证人询问其签名文件内容。对持证人“签名”的文件内容,真真假假地询问持证人。如果持证人语焉不详,没有的事也详细解释,有的事说没有或答不上,很有可能是挂证。


  3、向持证人询问受证单位的基本信息。一个在单位上班的人,不可能对其上下级、主要部门的人员(如财务负责人、会计)的姓名、联系方式、爱好、在单位工作多久答不上的。如果持证人支支吾吾,肯定有问题。


  当然,还可以通过其他程序予以佐证,以获取充分、恰当的证据。在确实有充分证据证明是挂证行为情况下,才能对持证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