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4 月 12 日 星期 二放大 缩小 默认

  3月22日,细雨纷纷,一起赡养纠纷案在巴南区姜家镇蔡家寺村公开审理,100余名当地村民观摩了庭审。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告状人将近九旬高龄,被告的则是她的4个儿女。


  今年89岁的徐某含辛茹苦将4个子女拉扯成人,现在她身染顽疾、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雪上加霜的是,她的几个子女却互相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当地村干部、司法所多次调解,但没有结果,老人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生儿女告上了法庭。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起赡养纠纷竟是因老人的“农转城”养老保险金的归属而起。据悉,“农转城”养老保险是我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专门推出的一项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使参加这一养老保险的转户居民到了退休年龄,也能像城镇退休职工一样领取养老金。


  几年前,徐老太的长子在其他弟妹均不愿意的情况下,独自出资为母亲购买了“农转城”养老保险。参保后,徐老太每月可获得养老保险金1460余元。然而,现在徐老太长期卧病在床,其长子江某孝不愿继续赡养老人,其弟、妹也因老人养老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互相推诿不愿赡养,徐某诉请法院依法判决4个子女江某孝、江某清、江某珍和江某星履行赡养义务。


  巴南区东泉法庭考虑到原告的年龄,决定组织巡回法庭下到村里去开庭。于是蔡家寺村委会的院坝里,就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主审法官在法庭上向被告释明了赡养父母系子女的法定义务,且不因分家不均、经济状况、父母偏心等理由而减免。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徐老太由长子赡养,其养老保险金由长子具体支配用于其生活支出及医疗费用,其他子女放弃分割老人的养老保险金并适时探望。


  东泉法庭庭长黄益强审后表示,世间最为残酷之事,莫过于生命有限,至亲不能永伴。孝敬、赡养父母一直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当父母年老体弱时,子女更应稳妥照顾,使他们在物质上、精神上满足。该法庭在村社院坝开展巡回审判,将身边的案例展现在群众面前,是普法宣传的一种形式,更传达着法律秉持着的价值观。


  记者 王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