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增“56+439”!太原这些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理,通告病例308-388有关情况!万柏林紧急寻人……
2022年11月18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6例(太原市小店区5例、太原市迎泽区4例、太原市杏花岭区2例、太原市尖草坪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大同市平城区11例、大同市云冈区6例;阳泉市矿区2例、阳泉市郊区2例、阳泉市平定县2例;晋城市城区1例;朔州市朔城区6例;运城市河津市1例;忻州市忻府区4例、忻州市定襄县2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吕梁市离石区1例、吕梁市文水县3例、吕梁市汾阳市1例)。当日治愈出院9例(大同市平城区2例、大同市云冈区1例、大同市浑源县3例;朔州市应县2例;临汾市霍州市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34例,治愈出院982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1052例(太原市小店区27例、太原市迎泽区22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2例、太原市尖草坪区8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1例、太原市晋源区4例、太原市清徐县2例、太原市阳曲县1例、太原市古交市1例;大同市平城区416例、大同市云冈区121例、大同市云州区152例、大同市天镇县2例、大同市浑源县27例、大同市左云县2例;阳泉市城区2例、阳泉市矿区4例、阳泉市郊区3例、阳泉市平定县16例、阳泉市盂县1例;晋城市城区8例、晋城市沁水县1例、晋城市陵川县1例、晋城市泽州县2例、晋城市高平市3例;朔州市朔城区41例、朔州市应县11例、朔州市怀仁市1例;晋中市和顺县1例、晋中市平遥县5例、晋中市灵石县1例;运城市盐湖区1例、运城市芮城县1例、运城市永济市2例、运城市河津市1例;忻州市忻府区31例、忻州市定襄县5例、忻州市繁峙县32例、忻州市五寨县1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临汾市曲沃县1例、临汾市翼城县2例、临汾市侯马市1例、临汾市霍州市1例;吕梁市离石区8例、吕梁市文水县38例、吕梁市兴县7例、吕梁市临县1例、吕梁市中阳县1例、吕梁市孝义市2例、吕梁市汾阳市6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0125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330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3948人。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70号)
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我市本轮疫情来势凶猛、多链并发、点多面广,传播形式以小餐饮店就餐、密闭空间及交通工具聚集、校园家庭隐匿性传播为主,部分病例感染来源和传染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全面准确落实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组研判,11月19日5:00起,对太榆界线和二广高速以西(包括松庄片区)、汾东大道榆东线以北、滨河东路以东、阳兴大道以南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静默管理期间相关区域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居家。
二、静默区域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三、临时静默管理期间,防疫、保供、保产、保稳、保安全、保医疗等车辆凭证通行,保供企业“点对点”接送,其余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四、临时静默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五、临时静默区域内的外地游客、出差人员可凭山西健康码绿码,并持有前三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并;暂不离并的,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就地静默,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六、相关城区要加大基本生活物资调配力度,强化粮油,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采取无接触式配送,保证广大居民消费不断档,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七、静默管控期间,街办(乡镇)、社区(村)要摸清管控区域内重点和特殊就医人群情况,逐一建立台账,确保市民有就医需求时,第一时间提供帮助。
八、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参与政策宣传、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最关键阶段,请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定信心、众志成城,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68号)
关于我市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我市新增高风险区27个,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具体为:
一、新增高风险区
迎泽区(16个):俪苑国际 B 座3单元,羊市街省教委宿舍2号楼2单元,南海东街北三巷2号院1单元,解放路通顺巷25号楼2单元,双塔西街煤管局宿舍1号楼2单元,桃园四巷北一条15号院3单元,并州西街宝佳丽景综合楼3单元,钟楼街高院宿舍1号楼2单元,山西医科大学南院7号楼1单元,山西医科大学南院1号楼1单元,水西门街32号院4号楼,桥东街 L 区8号楼2单元,柳南商贸 B 座1幢,庙前小区18号楼,上马街光华苑1号楼12单元,王家峰龙城新苑 D 区5号楼2单元。
万柏林区(10个):公园美地小区1.2号楼、9号楼,东昇佳园小区10号楼,新城吾悦首府明瑟苑8号楼,漪苑新西区,双华时代小区 B 座,金域阅山小区5号楼3单元,中海国际观邸小区,中海国际御峰小区,中海国际宸悦小区,148小区3号楼、6号楼、平房区。
晋源区(1个):牛家口村
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晋源区(1个):丽都静林湾小区7号楼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市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69号)
关于我市新增病例情况的通告
11月17日18:00—18日18:00,我市新增确诊病例(轻型)25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308,女,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09,女,居住于万柏林区幸福里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0,女,居住于万柏林区丽水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1,男,居住于小店区宋环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2,女,居住于杏花岭区中车国际广场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3,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北晨华苑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4,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北晨华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5,男,居住于晋源区盛世田园小区,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6,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宝地家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17,男,居住于小店区华宇绿洲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18,男,居住于古交市滨汾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19,男,居住于万柏林区学院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0,男,居住于小店区西贾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1,男,居住于迎泽区景观豪庭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2,女,居住于古交市南梁上村南花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3,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宝地家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4,女,居住于晋源区德恒世府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5,女,居住于万柏林区双华时代小区,为非闭环管理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龙湾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27、328、329,均居住于尖草坪区乾泽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30,女,居住于迎泽区医科大南家属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31,女,居住于古交市木瓜会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2,女,居住于迎泽区迎泽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3,男,居住于迎泽区钟楼街高院宿舍,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4,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5,男,居住于迎泽区医科大南家属院,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6,女,居住于迎泽区王家峰龙城新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37,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北肖墙23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38、339,均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40,女,居住于晋源区绿地世纪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1、342,均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3,男,居住于小店区龙景逸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4,女,居住于小店区龙城天悦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5,女,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6,男,居住于小店区白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7,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同乐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8,女,居住于迎泽区水西关10号海外进出口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4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清华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50,女,居住于小店区龙城壹号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51,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东街18号楼,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52,男,居住于迎泽区光华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53,男,居住于迎泽区解放路73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54,女,居住于尖草坪区钢虹苑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55,女,居住于小店区平阳景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56,男,居住于小店区世纪雅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57、358、359,均居住于杏花岭区太铁佳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60,女,居住于迎泽区水西门街26号国税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61,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62,男,居住于小店区汇丰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3,女,居住于小店区电建2公司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4,女,居住于迎泽区迎泽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5,女,居住于迎泽区柳南商贸B座,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6,女,居住于迎泽区庙前小区5号楼,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7,女,居住于尖草坪区恒大御景湾,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8,男,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6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苹果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0,女,居住于尖草坪区万科公园里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1,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太钢35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2,男,居住于小店区大唐长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3,女,居住于万柏林区公园美地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4,女,居住于小店区新开街梧桐大厦对面二愣卤面馆,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5,男,居住于古交市东曲街办17号楼,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6,男,居住于小店区南黑窑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7,女,居住于小店区平阳路棉毛厂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8,男,居住于迎泽区庙前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79,女,居住于小店区大唐长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0,男,居住于迎泽区原海洋驾校院内,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1,女,居住于小店区龙景逸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2,男,居住于杏花岭区金刚里南三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3、384,均居住于古交市屯乐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5,女,居住于屯兰街道办木瓜会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6,女,居住于晋源区新晋祠路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7,男,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88,女,居住于迎泽区省建五公司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通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排查管控风险人员,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请在以下时段到访过相关地点的人员及共同居住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自觉按照“3天3检”开展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1.2022年11月15日以来,有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高风险区行程轨迹的人员。
2.2022年11月14日10时以来,到访过新明珠装饰城的人员。
3.2022年11月14日19时30分以来,到访过金域阅山小区南门五金百货店、唐久便利店的人员。
4.2022年11月14日22时30分以来,到访过金域阅山小区南门沙县小吃店的人员。
5.2022年11月16日12时以来,到访过北美枫情小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以及小区旁边李先生牛肉面的人员。
6.2022年11月16日18时30分以来,到访过金域阅山小区旁边红崖协创金虎便利店、荣华大药房的人员。
7.2022年11月16日21时以来,到访过金域阅山小区旁边晋麦子酱肉剔尖店的人员。
8.2022年11月17日12时以来,到访过金域阅山小区旁边老街印象炒面馆的人员。
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我市官方媒体动态更新的防控政策和阳性感染者轨迹,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如有因不如实报备、不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万柏林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关于11月19日在迎泽区开展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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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19日至21日在杏花岭区
开展三轮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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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防控办关于开展第四次核酸筛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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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并征求专家组意见,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起新增46个区域为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北城街道11个,分别是:天宇快捷宾馆,名园小区19号楼3单元,山水文苑小区6号楼3单元,华源万和城A区8号商铺,文苑小区13号楼2单元,鄯阳小区4号楼1单元,刘家口集运站家属楼12号楼1单元,市交通局南平房区13、14、15排,西兴街平房区东后巷,宝源商务公寓楼,电力公司家属楼。
南城街道14个,分别是:同安小区15号楼3单元,沁园小区南平房区,长虹巷平房区,沁园小区12号楼1单元,幸福银苑小区5B-1,三中平房区,通宝小区4号楼9单元,劳动局家属楼,西关小康村,永信商住楼4楼1单元,幸福家园金苑小区5号楼1单元,东兴街南平房区,耸秀园小区,育新街平房片区。
北旺庄街道12个,分别是:雅卿苑小区5号楼7单元,智能金地小区7号楼1单元,市一中家属楼2号楼1单元,天和美域小区3号楼3单元、4号楼1单元、10号楼3单元,京城港小区28号楼1单元,贺家河村24巷,和丽园小区21号楼3单元,北邢家河村C区20排、D区08巷,西佳苑小区9号楼2单元、7号楼3单元,平朔生活区七区2号楼1单元、24号楼2单元,民福佳园小区17号楼3单元,丁香园小区17号楼5单元。
神头街道4个,分别是:晨光花都小区2号楼6单元、佳和枫景小区二期高层1号楼1单元、翰林苑小区北区2号楼4单元、司马泊村村委会后5排平房。
神头镇3个,分别是:野场村中心街三排平房、吉庄村、毛道村。
小平易乡2个,祝家庄村12区、13区,木寨新村11号楼3单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划分高风险区126个,其中北城街道42个,南城街道35个,北旺庄街道24个,神头街道5 个,神头镇5个,下团堡乡5个,窑子头乡2个,小平易乡3个,南榆林乡2个,滋润乡1个,沙塄河乡1个,朔州服务区(东、西区)1个。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保持高度警惕,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编辑:韩喃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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