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具体文件:


  2004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了(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内容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法律分析: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可见,遗产必须是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财产


  2、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


  3、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规则,在司法实务中一般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遗产分配规定予以分配,同时也会综合考虑与受害人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感情亲疏程度、经济依赖程度及生活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权利人和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