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苏培贞 通讯员 丁华芳 聊城报道


  为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真正实现“零跑腿”,进一步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自5月1日起,阳谷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登记、注销、迁移、变更等4类13项高频户籍业务的“不见面”办理。


  4类13项高频户籍业务具体包括:出生婚生婴儿落户(随父母)、省外迁出登记(持准迁证)、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公民注销户口登记、境内死亡的公民注销户口登记、境外死亡的公民注销户口登记、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夫妻投靠(含子女随迁)、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购房迁入、服务处所变更更正、文化程度变更更正、婚姻状况变更。


  群众在办理上述户政业务时,可首先通过“山东微警务”中的“户籍业务”模块,将申请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拍照上传,提交申请。民警收到申请后进行预核实,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将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申请人,如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申请人将材料原件及打印出的本人自拍照片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派出所。民警办理完毕后,将相关户口证件连同群众提供的材料原件一并邮寄给群众。如果群众自愿,也可以选择到公安派出所现场办理上述业务,凡手续齐全,可现场一次办结。


  户政不见面,审批业务线上办。通过“掌上办”“不见面办”“邮寄办”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业务须知:


  一、业务申请(一)“不见面”办理方式是指申请人自愿在“山东微警务”提报申请,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寄送材料。(二)该服务需本人申请,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邮寄方式(一)邮寄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请务必保存好快递单号以便查询。(二)业务办结后,公安机关将通过快递到付寄送。请务必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办理时限(一)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二)如确认申请材料已送达派出所,并且材料齐全真实,将按办理时限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三)材料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间内。


  四、不予受理情形(一)在线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二)申请材料不全,或上传材料无法识别。(三)不符合户籍业务办理有关规定。(四)未按要求邮寄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人应悉知“不见面”办理有关规定,并承诺所有填报内容及申请材料都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信息。如有虚假,申请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下一步,阳谷县公安局还将陆续推出其他户籍业务的“不见面办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积极、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