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更好地满足省本级参保人员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业务需求,省人社厅在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了省本级参保人员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业务窗口。


  从2018年8月6日起,省本级参保人员可以在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增设的社会保险业务窗口,办理33项社会保险个人业务。原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业务大厅(云岩区中山西路68号建设银行3楼),照常办理省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


  增设窗口地址为: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B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B004-B009)。


  市民可乘坐: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公交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上/下车。


  据悉,窗口可办理33项事项,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省本级政策咨询。


  养老保险


  ⑴查询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⑵提供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


  ⑶出具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⑷查询省本级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


  ⑸查询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发放情况;


  ⑹查询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


  ⑺出具省本级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证明;


  ⑻查询/提供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情况;


  ⑼查询/提供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


  ⑽出具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⑾查询/提供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⑿出具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参保人员养老金证明。


  失业保险


  ⑴省本级参保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⑵省本级领取失业金人员申请停发失业金;


  ⑶查询省本级领取失业金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


  医疗保险


  ⑴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


  ⑵出具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勘误单;


  ⑶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启用身份证看病就医;


  ⑷查询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⑸出具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⑹出具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收支明细;


  ⑺查询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⑻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领取《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和《规定病种疾病门诊医疗证》;


  ⑼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慢性特殊疾病和规定病种疾病门诊待遇指定医院变更;


  ⑽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⑾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备案登记。


  工伤保险


  ⑴出具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⑵出具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就医告知书;


  ⑶出具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辅助器具配置通知书;


  ⑷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备案登记;


  ⑸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备案登记;


  ⑹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旧伤复发就医备案登记。


  来源:政前方


  来源:微凉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