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晚报讯 (记者 张鑫)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上午从工商总局网站了解到,工商总局12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将增加5项社保事项和4项统计事项。


  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项统计事项。


  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与企业相同的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


  通知要求,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是在首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增社保和统计年报事项的条件下开展实施的,年报的各项准备工作任务更重,对年报的工作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