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最新通知,涉及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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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第二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企业服务环境提升推进大会精神,根据《关于全力构建营商环境大格局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银党发〔2024〕5号)规定,现将申报高精尖缺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银川市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及综合实力“2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体为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认定为银川市高精尖缺E类及以上人才。(附件1)
2.银川市企业“综合实力”20强。可自主推荐企业“首席专家”“首席技师”“首席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1-3名认定为银川市高精尖缺F类及以上人才。
(二)申报类型
全职本土类。一直在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全职在银工作。
2.全职引进类。引进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内,从自治区外引进至银川市,首次在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全职在银工作。
3.全时引进类。未在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但全时在银工作。
(三)申报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违法违规行为;
3.未曾认定过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
4.符合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目录(附件2);
5.A类、B类人才无年龄限制,C类人才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D类、E类、F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和能力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归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区、园区所属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
(一)《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4)。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三)申报通知及有关填报表格可到“银川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申报表、印证材料复印件)、电子版1份(申报表电子版、印证材料扫描件、2寸照片电子版)。
(一)优秀民营企业家直认高精尖缺人才
优秀民营企业家及全市综合实力“2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包括已认定的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请于8月14日前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汇总。
由各县(市)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于8月16日报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市营商环境促进局研究认定,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相关情况。
(二)企业自主推荐人才认定高精尖缺人才
全市综合实力“20强”企业根据企业内部人才评价方式评选推荐“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等专业技术人才1-3名。
被推荐的人才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由用人单位核实,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8月1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汇总,由各县(市)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于8月16日报市委人才工作局。
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市营商环境促进局研究认定,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相关情况。
(一)各县(市)区、园区要主动服务、精准对接,确保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综合实力“20强”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服务保障应享尽享。
(二)申报人需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县(市)区、园区、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联系电话:
市委人才工作局规划科 0951-5556809
1.银川市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综合实力“20强”名单
2.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目录
3.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4.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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