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05877的网友留言咨询:问题明确如下。


  1.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政策何时公布?因户籍地属于海阳,咨询海阳人社局回复未接到上级通知,不知如何处理,等待通知中。请问贵局马上三月份了,何时公布办理政策?现在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并解答?


  2.涉及今年面临退休,需要在海阳补缴城乡养老保险,根据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的规定,需要补缴7年的费用,请问补缴需要在退休月份之前自行前去办理还是在本年度缴费期间办理补缴?退休手续是在什么时间办理?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从2019年起,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职能已经划转到税务部门实施。据悉,税务部门已经开始准备工作,近期将开展征缴,请注意收缴方面的通知,也可以咨询地方税务部门。正常的领取待遇补缴应该于退休前上一年度办理,也可以在当年缴费期间办理,补缴并到达领取条件后,当月即办理领取手续,从次月起开始领取待遇,具体办理手续请咨询海阳社保经办机构。此项业务不属于市社保中心的业务范畴,上述回复意见是我们协调市人社局相关科室予以回复的,如果您还有此方面的疑问,请具体咨询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