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将开展“僵尸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
8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下发文件,就国有破产“僵尸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做出安排,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应销尽销,最大程度便企惠民。
据介绍,按照规定,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僵尸企业”),无法清偿的养老保险欠费(以下简称欠费)经审核批准后,可以核销。企业申报欠费核销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国有企业(“僵尸企业”)依法破产,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清偿后,仍不足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及个人欠费部分已按规定缴纳。核准欠费的人员范围为:法院宣告企业依法破产当月,在本企业参保缴费且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
有意愿申请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的国有破产企业(“僵尸企业”),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企业欠费核销申请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破产裁定、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清算程序裁定等申报材料。其中,破产企业在县(市、区)参保的,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准欠费信息并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至市社会保险中心。省、市各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并经省政府同意后,方可核销。
全媒体记者 于晓霞 通讯员 张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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