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宁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公告
安宁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
公 告
各参保单位及个体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认真执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发〔2019〕9号)精神,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及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安宁市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公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及执行时间
2019年度安宁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2018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179元作为基数,由参保人员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在省平工资60%—300%之间(缴费档次每10个百分点为一档)选择合适的档次缴进行缴费。
缴费基数执行时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二、申报缴费方式
(一)申报方式
2019年度安宁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方式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通过“昆明人社通”手机APP应用进行缴费申报,具体操作如下: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昆明人社通”,下载和安装,用本人社会保险障卡(医保卡号)注册登记后,登陆后进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业务下养老保险申报选择档次后完成申报。
2.安宁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一站式窗口办理,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裙楼4楼社保局1、2号窗口(一窗受理,协同办公)。乘市内公交1、2、3、4、5、8、12、13、17、18、19、22、31、36路至金色国际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到达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1.缴费人申报完成后可于次月后至政务服务管理局税务窗口进行现金或刷卡缴费,税务部门的征收时间为每月1-15日。
2.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缴费人则只需在对应的协议账户内存入足额费款,税务部门在次月的5日、10日、15日自行扣划相应金额(节假日提前扣款)。扣费时间以银行端发送的扣款短信为准。
三、其它事项
(一)一站式窗口申报时间自2019年7月至12月(每月申报时间为1至15日),节假日不顺延。
(二)“昆明人社通”手机APP应用缴费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至12月(每月25日前),节假日不顺延。
(三)2019年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节假日不顺延。
(四)签订“三方协议”缴费人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与税务部门和银行联系更改,以便保证能够及时缴费。
(五)咨询电话
1.安宁市社会保险局
咨询电话:0871-68691063、68697741;
2.安宁市税务局
咨询电话:0871-68687218。
特此公告。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宁市税务局
2019年7月5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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