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自2012年7月1日出台以来,已实施5年,今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68.3万,居民参(续)保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三台县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截止4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68.3万,其中参保缴费人数24.48万,征收养老保险费4966.66万元,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续)保率达65.34%。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l3个档次,参保者可自行选择。政府补贴方面,由中央、省、市和县财政部门分别向年满60周岁居民或参保居民给予相应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等缴费困难群体,三台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使其充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县人社局 王沣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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