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又涨了!每人每月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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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重!磅!
深圳又有好事要发生了
这一次事关你的钱袋子
养老金要涨了!而且是大涨!!!
是不是一下子就说到你的心坎里了呢?
那么!这次的养老金
到底涨多少?怎么涨呢?
来来来!话不多说,看这里!
深圳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相关通知近日公布,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最高提高到420元;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0元。
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计发
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同时符合3项条件的深圳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含新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设置10个缴费档次,从120元至3600元不等,鼓励多缴多得,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参保。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其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参保人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终身支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在政府补贴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委近日公布《关于调整完善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的通知》,深圳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从2018年1月1日起计发。
待遇调整涉及三部分
1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从2018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深圳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自其具有深圳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2
涉及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及养老待遇
此次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纳入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范围。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全额养老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3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
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0元
所需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市、区财政共同承担的补贴,先由市财政统一补贴,再由市、区财政结算。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
参保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含新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①年满 16 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
②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③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根据2015年实施的《深圳市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圳调整了个人缴费档次,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多缴多得。
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其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
其中:
个人缴费120元的,补贴30元;
个人缴费240元的,补贴40元;
个人缴费360元的,补贴50元;
个人缴费480元的,补贴60元;
个人缴费600元的,补贴70元;
个人缴费960元的,补贴80元;
个人缴费1200元的,补贴90元;
个人缴费1800元的,补贴100元;
个人缴费2400元的,补贴110元;
个人缴费3600元的,补贴120元。
参保人未按此规定按时缴费、事后补缴的,政府对补缴部分不予补贴。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在政府补贴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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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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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已于10月18日将本次居保调整后的10月份居保养老金以及1月至9月的补差金额发至银行,由于银行之间需要时间流转,居保退休人员的补差金额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内容来源:深视人社 深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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