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正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目前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方案将在年内出台。专家认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将使制度彻底摆脱地区间基金收支余缺无法调剂的难题,可以提高制度遵缴率,稳定收入来源,有利于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7月29日新华社)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之所以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就是要解决因统筹层次低带来的制度不够规范统一、各地的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解决以上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的直接目标。


  事实上,实现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一直是近年来中央政府努力的方向。早在2012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已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此后由于种种阻力,全国统筹推进步伐缓慢。阻力主要有三:一是人口赡养失衡。由于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的变化,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工作中的年轻人所赡养的退休状态中老人的比重越来越大。我们可以预见90后将经历严峻的较高人口赡养比的沉重压力,是心力交瘁的一代。二是各地结余差距大,地方利益固化。例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存在差异,养老金必然存在结余差距,如果用部分人或地区盈余的养老金来弥补亏空状态的群体或区域,必然招致他们的反对。三是养老金管理的事权和财权博弈。资产的实际保管权在地方,但名义上的决策权却在中央,各级政府都拥有养老保险的财权,但事权与之不完全匹配,这就导致了中央和地方之间养老金管理的事权和财权的激烈博弈。


  养老金全国统筹难题该从何处“破局”?全国性的统筹可以实现到哪一步?笔者认为,以目前的条件,全国性统筹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要提前谋划,积极稳妥的推进,从较容易处着手,打好基础,不能操之过急。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中央政府要坚定自己的决心。中央政府应该承担起养老金全国统筹的责任,要让全社会认识到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有必要性、必然性、紧迫性与可行性;二是要正确地认识人口赡养失衡问题。其实,中国人口还将缓慢增长,人口红利仍有余地,我们要纠正简单的总量思维,对人口和就业政策进行结构性细化,摆脱产业空心化、人口高龄化、社保脆弱化的阴影。三是要平衡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的平衡是全国统筹的关键,要落实和平衡各级政府的具体责任。另外,逐步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也是势在必行的。(王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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