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548元。2021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17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6644元。


  政策解读:2018年以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是根据“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从2019年开始,为减轻企业负担,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是“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这两者的区别就是全口径工资把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纳入了进来,最显著的变化就是降低了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交的钱就变少了,从而减轻了企业和参保人员的负担。


  2020年我省全口径月工资为5040元,2021年比去年上涨了508元,涨幅10.08%。


  通知原文:三、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结合我省有关实际情况,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九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一档。


  政策解读:原文件中的表格比较简单。小编做了一下增强版:


  简单地讲,就是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最低是交7260元/年,2021年上涨至最低交7620元/年,上涨了360元/年。


  可能大部分参保人员会有这个疑问:不对呀,我2021年也是交7260元/的呀。


  这是因为,2021年缴费标准这个通知省里下发得比较晚,在通知没下发之前,省里在2020年12月31日也下过通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可按上年度公布的九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一档缴费。(这个文件具体内容,在今天公众号的第二条推文,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因此,在这个文件下发前,大家在缴费页面看到的都是7260元,而不是7620元。


  又有人说,别人之前交就是7260一年,我现在交就是7620一年,明显多交了360元啊,是不是就不划算了。


  其实,不会的,因为养老保险本身就是“多交多得”的。多交了退休以后每月养老金就会比别人多领一些。


  而且,去年的文件也规定了,交了7260的人,如果你想多交,也是可以补差的,就是接下来把360元补上。


  通知原文:四、参保人员2021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548元的比值计算。对按照增设档次标准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政策解读:这段话就更能体现出多交多得的定义了。根据上文中得知,我们的基础养老金中还有一个参数叫: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你交7260一年,那2021年指数就是0.55(计算方法:月缴费基数÷全口径工资),交7620,指数就是0.57。指数越高,当然养老金就越高。所以没什么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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