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领取人员注意


  今年上半年度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已经启动


  为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从3月25日起,山阳区所有已满60周岁并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居民,可使用手机社保认证软件或电脑端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本人无法使用手机认证的,可以到所在村(社区)人社服务站协助认证。认证时间截至4月25日。


  据了解,此次认证对象包括,1961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并且已经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的60周岁以上人员(不包含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人员)。


  据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山阳区社会保险中心按时足额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山阳区社会保险中心将按照相关程序暂停或终止其养老保险待遇。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