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三个善于”高质效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监督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刑事执行检察,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注重理念更新、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
开展案件实质化审查
不局限于“就案办案”,针对社区矫正机构通报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的审批事项,充分应用调查核实权对申请事由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材料进行核实,做到既要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也要监督申请事由、审批活动是否符合规定。如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申请经常性外出审批材料中,盘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材料审查的模式,对外出理由的真实性,审批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意见,增强了法律监督刚性。
以“个案”办理促“类案”监督
推进溯源治理
通过个案办理深化类案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提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实效水平,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拓展效果。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养老保险金调整、发放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适时将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通报社会保险部门,防止国有资金流失。结合案情与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流座谈,以“共学”促“共识”,构建良性、积极、互动的工作关系,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充分运用数字检察
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
充分运用数字监督模型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从“被动”检察向“能动”检察转变,助力消除监管“盲区”“堵点”,拓展深化检察监督水平与质效,充分融入高质效办案。今年来,应用多个社区矫正监督模型,通过调取相关数据碰撞、分析,批量发现违法线索,经核实后提出纠正意见,全部得到被监督单位采纳整改落实,有效提高监督质效。通过探索新的办案模型,实现由被动式、碎片化、浅层化的传统法律监督模式向主动化、整体化、深层化的数字法律监督模式转变,推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高质效开展。

来源:盘州检察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