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已完成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在新条例中,重点对生育假期、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养老扶助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还增设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进一步规范了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妻的各项待遇。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陕西省独生子女待遇等方面的新政策。


一、在陕西,哪些人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一)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前提条件


  对于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


  (二)发放对象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镇和农村居民。


  也就是说: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城市或者农村的居民,都可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二、陕西最新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53~59条:符合申领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的待遇主要可以分为4类:一是独生子女保健费;二是养老医疗保险补助;三是养老奖励扶助;四是独生子女护理假(带薪的假期)。具体如下:


  1.独生子女保健费


  (1)发放标准: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每月标准不低于30元。


  (2)支付渠道: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由本单位支付;其他人员,由户籍地有关政府部门支付。


  2.养老医疗保险补助


  (1)发放标准: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按最低标准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免个人缴纳部分的1/3。


  (2)支付渠道:所需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3.高龄养老奖励补助


  (1)发放标准:对于农村居民,独生女户父母年满55周岁,独生男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补助;对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发放奖励补助。


  (2)支付渠道:农村居民,由当地政府部门支付。城镇居民,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4.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需要注意的是,该假期属于带薪假,单位不得克扣休假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除了享受上述奖励和优待以外,还可享受以下7种优待政策:


写在最后:

  1.陕西省此次修订,规范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抚标准。与其他省份相比,陕西省的独生子女待遇,更加全面,充分考虑到了农村居民的特点,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抚力度很大。陕西省的做法,值得其他省份学习,为陕西点赞!


  2.对于大部分60~70年代出生的人,都赶上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当年他们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自愿生育一个孩子。如今,这些人都已经或者即将到了退休年龄了。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的待遇,是有必要的。而这些补助,也是应该发给他们的。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政策,欢迎留言!


  欢迎留言!


  我是@人事通,每天分享你最关心的职场和社保问题!


  #养老知识大赛#